最近本協會接到許多僑民來電請教關於永住權需要延簽的問題
本協會已和法務部聯繫,法務部表示這件法案國會已經通過
但是法務部移民署尚未公布具體實施的日期
屆時有各項最新消息本協會會在網站公告告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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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國綠卡設期限 須十年一換
韓聯社首爾2月28日電 據韓國法務部28日消息,《出入境管理法》修訂案當天獲國會通過,今後擁有韓國永久居住權的外國人每10年要更換一次新居住證,違者將面臨200萬韓元(約合人民幣1.2萬元)以下的罰款。
此前,與美國、日本、加拿大等國制度不同,韓國永久居住權沒有有效期,因此出入境事務管理部門難以掌握擁有永久居住權的外國人的生死、居住地等情況。
根據修訂案,防止外籍犯罪嫌疑人外逃的“緊急禁止出境”制度也將實施。被疑犯下死刑、無期徒刑或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行為的外國人,偵查機關可要求出入境事務管理人員禁止嫌疑人出境,事後再獲得法務部長官的批准。另外,為防止有犯罪危險的轉機旅客非法入境,出入境事務管理部門可向有關機構索取轉機外國旅客的個人資訊。
《出入境管理法》修訂案將在公示6個月之後開始實施。